
本报讯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,提升游客消费体验,7月22日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》,从价格、广告、竞争、计量、质量等六大维度划出“红线”,要求全省旅游购物场所即刻自查整改,违法违规者将面临严厉查处。
此次告诫函剑指行业“潜规则”。在价格方面,要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、货签对位,严禁虚构折价、减价或进行误导性价格比较。
针对长期遭游客诟病的“包厢式洗脑”销售,告诫函特别强调,严禁购物场所设置包厢、暗格,严禁与旅行社、导游或旅游客运方勾结,通过支付“人头费”“返点”等方式进行商业贿赂,变相强制或诱导消费。
在消费安全与诚信层面,文件要求经营者确保计量器具检定合格,不得私自改装作弊导致“缺斤短两”;同时严把商品质量关,禁止掺杂掺假、以假充真、销售“三无”或假冒伪劣产品。广告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合法,不得使用夸大、虚构或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。
“此次行动旨在推动贵州旅游从‘流量’向‘质量’转型,让广大省内外游客真正买得放心、游得舒心。”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,自告诫函发布之日起,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。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,并畅通“12315”投诉举报电话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游客如遇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或强制购物等行为,务必保留好票据、视频等证据,及时拨打热线电话维权。
(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曾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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